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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1163-2 胡志海
2016年05月11日 17:12  点击:[]


个人先进事迹

——我校T1163-2胡志海   

(高中毕业于巢湖市第四中学)   

我是我校T1163-2班的一名毕业生,在校期间担任人文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主席。在大学期间,我时刻铭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,处处严格地要求自己。作为一个学生,我把学习当作自己的第一任务,从来不肯放松一丝一毫,在期末考试中各科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。但成绩不等于满足,而是作为一种动力促使着我进步,促使着我走向成熟,融入社会,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。   

下面我将自己在大学期间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:   

在思想建设方面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关心国家大事,关注身边小事。平时积极学习党团的理论知识和精神,提高自己的思想高度,在为人处事方面起到了很大的引导作用,对我自己处理事务有着很大的指导作用;积极上进,向伟大的共产党靠拢,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精神,用党员精神来规范自己,获得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认可,于2013年参加了党校培训,党校毕业后在组织的评选下,转为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。经过一年的考察期,我的表现经受住了组织的考验,得到了老师的认可,顺利的转为了一名预备党员,这也更加激励我向前走,向更好的自己发展。   

在学习上,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,在校期间两次获得了人民奖学金。虽然在莘莘学子中,我并非最好,但我拥有不懈奋斗的意念,越战越强的精神和忠实肯干的作风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   

在工作上,担任学生会主席期间,主持学生会各项工作,上任伊始对学生会部门设置及相关制度进行改革,任期内圆满完成了学生会各项任务。作为一名学院分团委干部,我始终不会忘记服务同学,工作态度严谨,尽心负责。积极组织各项团日活动,配合学校开展的活动。在其他各方面的活动中,我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曾多次获得“优秀干事” “优秀干部”称号。   

在课外活动方面,2013年暑假,我参加的“儿童在校安全问题调研”社会实践团队获得校级一等奖,本人也被评为“社会实践积极分子”。这些活动充实我的大学生活,为我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,让我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得到长足发展。   

作为一名党员,我感觉到无比的自豪。通过组织的悉心培养和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一点点的成绩,但是我认为还是远远不够多,不够好,我距离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还有差距,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实事求是,戒骄戒躁,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,始终保持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,脚踏实地、积极进取、不断创新、默默地奉献,力争使自己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,努力使自己成为党组织的优秀先锋。   

 

个人简历   

姓名   

胡志海   

性别   

男   

 

专业   

法学   

学历   

本科   

E-mail   

2678958049@qq.com   

电话   

18119666301   

政治面貌   

中共党员   

家庭住址   

安徽省巢湖市   

教育经历   

2011年9月—2015年6月 就读于我校人文学院法学专业   

获得资格证情况   

1、法律从业资格资格证   

学生工作   

经历   

1、2011年9月-2012年6月 人文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干事   

2、2012年9月-2013年6月 人文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   

3、2013年9月-2014年6月 人文学院学生会主席兼分团委副书记   

获奖情况   

1、2012-2013学年,校级“三好学生”    

2、2012-2013学年,两次“三等人民奖学金”   

3、2012-2013学年,人文学院学生会“优秀学生干部”   

4、2013-2014学年,暑期社会实践团队“一等奖”   

5、2013-2014学年,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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